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4-04-17 点击数: 来源: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申报者认真研读省规划办《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详见附件),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明确如下几点: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均不得兼报。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课题;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4项,并要确保40岁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40%。

    4.学校将对申报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安排

    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所有兼职教师到归属单位申报)。

    报送材料包括: 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4版)》1份;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4版)》一式3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需加盖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提前发至邮箱:ldxyghc2011@163.com

    受理时间:2024年4月24日

    材料报送到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1007室,咨询电话:3789033

    附件: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申报相关材料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2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