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312号)要求和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务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考试原则
各单位要严格组织学生进行考试,认真落实考务工作,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要提供安全保密的保管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试卷和答案,不得泄露。
二、考试安排
1.本学期考试试卷,由各教学点自行印刷,试卷规格:A4纸张单面打印。
2.各教学点可参照学校考试安排执行(详见附件1),并制定本教学点考试安排时间,于11月20日17点前,将考试安排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ldxyyjj@126.com(附件2)。
三、考试要求
1.考生考试当日携带身份证或学生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按缺考处理,开学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发生作弊行为,将按《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各单位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的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管理措施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检查落实到位,确保考试过程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各单位要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防人身伤害和防受骗教育,考试期间做好出行安全教育工作。
四、考试材料归档工作
1.考核结束后请各教学点在本学期末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并于2025年2月末将考核成绩录入到亿学宝网络教学平台。
2.各教学点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考试过程材料(考试试卷、考场记录单)邮寄回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归档备查。
学院将对归档材料进行抽检,对未按照要求完成期末考核工作的教学点进行适当管理费扣发处理,如有问题,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张老师,电话:0415-3777929。
附件:
1.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一览表
2.各教学点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汇总表
3.《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监考规则(修订)》
4.《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修订)》
5.《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6.《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期末试卷评阅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8.考场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