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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学院2025届预计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4-11-08 09:55 贾晓慧 


各校外教学点:

为顺利完成我校20251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外教学点和学生遵照执行。

一、毕业对象

凡我校在籍学生,具有经教育部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的线上和线下学习和考试,全部成绩合格,且符合学制要求,具体范围如下:

2020级五年制高起本护理学专业、工程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22级三年制专升本护理学专业;三年制高起专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二、毕业所需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

2.毕业生成绩大表、个人成绩单; 

3.图像采集照片;

4.《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实习总结》(医学类)。

三、关于毕业成绩要求

1.填写成绩单分数前,请登录平台核对各科目成绩,“平时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期末成绩”按纸质试卷卷面实际成绩录入,分数不低于60分及格线,成绩单“成绩”与平台“总成绩”一致,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毕业生成绩大表加盖单位公章。

2. 2020级高起本护理学第9、10学期为实习期,《毕业考试》无课件,按卷面实际分数录入平台;毕业实习成绩为等级制,即录入分数,平台总成绩显示对应等级:60分以下不及格,60-69分及格,70-79分中,80-89分良,90分以上优。

3.规范填写《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实习总结》(医学类),实习单位给出评价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4.请将毕业生登记表、个人成绩单和图采照片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补齐照片“*”号汉字。

请各教学点将核对完毕的毕业材料纸质版2024年12月10日前回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49号,收件人:老师,联系电话:0415-3777934电子版发送至 86168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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