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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校科研平台(团队)、科研机构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14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为了把握我校科研平台(团队)、科研机构建设和运行情况,有效整合学校科研资源,进一步凝练科研发展重点方向,现开展我校科研平台(团队)、科研机构的调研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研检查范围

     

    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团队)和应用技术研究院批准建设的科研机构。

     

    二、调研检查内容

     

    1.学校及政府部门科技投入绩效自评,包括科技投入情况、代表性成就水平评价等。

     

    2.不同科研平台(团队)、科研机构间的融合发展情况,跨学科、跨学院建设情况,与校外合作开展科研工作情况。

     

    3.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包括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双千活动”和示范基地建设等情况。

     

    4.科研促进教学情况,包括与我校现有专业结合情况,学生参与科研情况等。

     

    5.科研发展瓶颈问题及政策建议。

     

    6.对现有科研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7.使用中央财政扶持地方高校经费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情况。

     

    三、具体要求

     

    1.由各平台(团队)和科研机构分别组织填报统计表,并形成书面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存在人员、成果交叉重叠情况等不要简略删节。

     

    2.涉及成果、项目以及奖励等内容,均按第一完成人(主持人)填报,成果内容要与科研平台(团队)、科研机构专业领域相符,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今。

     

    3.建设运行报告请参照“调研检查内容”撰写。所有科研平台(团队)、科研机构需要分别上报附件1;中央财政扶持地方高校专项经费资助的科研平台(团队)还需上报附件2。建设运行报告纸质版要求由科研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实地调研检查工作将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将和各部门协商确定。建设运行报告(附统计表)纸质材料在实地调研时报送。电子版材料于5月17日前由部门统一发送到邮箱:ldxycgzh@126.com。

     

    联系人:艾术林   杨晶晶    

     

    联系电话:3789450

     

     

     

    附件:1.科研基本情况调研表

     

    2.中央财政扶持地方高校专项经费资助购买固定资产登记表

                         

     

                      科研处(应用技术研究院)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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