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12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通知》(辽市监发[2019]38号)要求,现开始我校评审员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详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通知(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推荐表1份(见附件),需申请人签字(手签),不要部门盖章。
2. ****学院推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名单汇总表1份(见附件),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银行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2)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培训证书等;
(3)业务成就证明材料,仅提供封皮及表明本人承担内容部分即可;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到科研处(临江校区文萃楼1208室)。
5.《推荐表》和《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文档,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制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学校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吴雪
联系电话:3789075
邮箱:ldxykyc@126.com
附件: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通知
科研处(应用技术研究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