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7-25 点击数: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全面安全检查和自查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真阅读以上文件,并按文件要求进行自查。
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于2018年9月21日17:00下班前发送至ldxykyc@126.com中。
三、全面检查和自查过程中查出隐患问题且短期内无法内部解决,要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联系人:张晓宇 联系电话:3789075
科研处
201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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