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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22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2015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结题的通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和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题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2014-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计划)结题验收工作,详见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到所有项目负责人,确保结题质量,避免错报漏报,严防发生撤项事件。

     

    2.结题项目(计划)类别为2015年度及2014年度未结题的教育厅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创新团队、一般项目、思政专项、基地专项、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及智库项目。本次对2015年度项目(计划)第一次结题,2014年度第二次结题。其中2014年度项目(计划)如未通过本年度结题验收或未申请结题验收的,将作撤项处理。

     

    3.结题方式分为免验收结题和验收结题。免验收结题条件详见省教育厅通知,要严格按照教育厅要求申请,特别是2014年度项目(计划)如申请免验收结题不通过的,将作撤项处理。未通过免验收结题的2015年度项目参加2018年最后一次结题。

     

    4.申请免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后附佐证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按纸质版材料顺序做成1pdf格式文件。

     

    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结题审批书》(或《总结报告》),后附佐证材料。《结题审批书》(或《总结报告》)word格式、佐证佐证材料按纸质版材料顺序做成1pdf格式文件。

     

    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二份(省教育厅及学校存档各一份)。所有电子文档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打包上报,文件夹以部门名字命名,每个项目建立子文件夹并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命名,以部门为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结题申请,同时上报部门意见。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mycgpj@126.com)。

     

    5.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由部门指定专人审查,由审查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复印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期刊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全部,收录论文须附收录证明等。

     

    6.验收结题和申请免验收结题的项目(计划)均需填报《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和《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随结题材料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填写时,务必填写清楚、全面,尤其是后续资助项目。  

     

    7.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17128日,由科研处审核,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  

     

     话:18241557783

     

     

    附件:省教育厅相关通知

     

                                    科研处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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