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1-04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79号)要求,现开始我校申报的组织工作,详见教育部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做好项目论证,确保申报质量。
2.项目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申报,避免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而影响项目评审。
3.各相关部门于1月10日前将部门申报意见报到科研处,并附申请人联系电话,项目申请人要求于3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于3月6日将纸质材料报到科研处。
4.教育部人文类专项项目申报还未见通知,因逢假期,请有申报意向老师随时关注教育部网站信息,如专项项目申报时间与一般项目申报时间相同,按照一般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如专项项目申报时间与一般项目不同,按照教育部要求时间提前7个工作日进行申报。
联系人:艾术林
联系电话:3789450
QQ群:38779680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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