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秋季学期学术活动进行备案和对2017年春季学期学术活动进行申请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1-15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规范学校学术活动管理,根据《辽东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辽东学院【2012】184号)文件要求,现要求各部门对2016年秋季学期举办的学术活动进行备案,并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学术活动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6年秋季学期学术活动备案工作
1.各单位组织的校内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本校教师赴校外进行科研服务)需要进行备案。
2.学术会议备案材料包括:会议日程、到会专家学者提交文章、会议背景资料、经费决算表、会议综述(内容要包括会议名称、主题、主办单位、会议时间、地点、会议组织机构、经费来源说明等)、会议资料(照片或音、视频资料)
3.学术讲座备案材料包括《辽东学院学术讲座(报告)总结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讲座课件、海报、照片、总结或新闻稿等材料的电子版。每个讲座单独建立文件夹压缩包,以“学院+主讲人+讲座名称”命名。
4.各类学术活动备案材料将作为工作量认定的参考依据,未备案的学术活动将不予认定。备案材料提交时间12月5日截止。
二、2017年春季学期学术活动申请工作
(一)学术会议
1.各部门对2017年春季学期需要学校资助的学术活动进行申请,经批准的学术会议,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定金额的经费资助。
2.主办、承办或协办学术会议的具体实施单位应提交主办、承办或协办学术会议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主题、主办单位、会议时间、地点、会议组织机构、经费来源说明、日程安排、拟到会专家学者名单,我校提交论文情况等”,并附政府主管部门(或学会、研究会)或委托单位的公文附件及会议背景材料;
3.需要学校提供经费资助的,提交会议申请的同时提出详细的经费预算报告。填写《辽东学院学术会议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4.各部门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学术会议结束后15天内,应当向科研处提交会议综述、会议资料(包括音、像资料)、会议经费决算表等材料。
(二)学术讲座
申请部门填写《辽东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讨论会、讲座申请表(人文社科类)》(纸质版、电子版)、《辽东学院学术讲座(报告)申请表(自然科学类)》(纸质版、电子版)、《20____学年度___季学期学术报告申请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经学院签章后报送科研处平台建设与学术事务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ldxykyc@126.com。学术活动申请提交工作截止2017年1月3日。
三、联系人:全丽阳;联系电话:3789075。
附件:
1.辽东学院学术讲座(报告)总结表
2.辽东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讨论会、讲座申请表(人文社科类)
3.辽东学院学术讲座(报告)申请表(自然科学类)
4.20____学年度___季学期学术报告申请汇总表
5.辽东学院学术会议申请表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