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进行备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1-03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部门要求,年底前需要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须先备案。请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如有购置需求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主持人、科研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附所需购置资产详细说明,于11月7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到科研处备案。
联系人:艾术林
联系电话:3789450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