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0-12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开始我校申报的组织工作,详见教育厅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申请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教育厅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申报材料如不符合教育厅要求学校将不予推荐。
2.已获得教育厅优秀人才第一层次计划的不能申报本次人才计划。
3.纸质材料除申报表的封面及佐证材料目录外均要求连续双面打印(复印),佐证材料复印要清晰,申报表要注意字体、表格美观,左侧装订(简装须双钉装订,书钉位于上下位置各三分之一处,书钉距页面左侧约1厘米。胶装更好),禁用塑料类装订材料。
4.学校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
联系人:艾术林
联系电话:3789450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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