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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1-01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并对已在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产业技术类专家、战略管理类专家、财务金融类专家三类。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积极鼓励企业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申请入库。详情见省科技厅通知(附件)。

    二、操作流程

    专家征集入库、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均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下称“信息平台”)全流程网上操作,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专家申请入库操作流程

    专家入库采用专家本人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

    1.个人需先在“信息平台”注册二级用户(专家个人申报账号),已注册用户可通过原账号直接登录。

    2.专家通过“二级用户帐号”登陆“信息平台”,进入“专家库”模块,依次点击“专家申报——新增专家——辽宁省科技厅计划项目专家征集——开始申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单位。

    3.学校对专家提交的信息进行在线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统一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二)专家信息更新操作流程

    入库后的专家按以下流程进行信息更新:

    1.库内专家状态已全部设置为“待更新”,所有在库专家均应登录系统进行信息更新,信息不完整专家务必进行信息完善。

    2.专家通过“二级用户帐号”登陆“信息平台”,进入“专家库”模块,依次点击“专家申报——用户专家一览——选择专家类别为‘辽宁省科技厅计划项目专家征集’的条目——修改”,对本人信息进行更新。根据科技管理改革和“放管服”有关要求,秉承为专家“减负”原则,省科技厅对部分信息内容进行了合并、精简,对“专家类型”“技术领域”等内容进行了优化、细化。请各位专家务必重新填写相关内容,信息不完整将无法保存提交。

    3.专家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有关事项

    (一)专家至少选择一种“专家类型”和“技术领域”,可以多选。专家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入库的专家将参与省科技计划评审等管理工作,请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和鼓励我校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库省科技基计划项目专家库,做到能报尽报。

    (三)专家征集工作实行常年受理申请,省科技厅定期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集中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四)请在库专家于2024年11月13日前登录系统完成信息更新及确认工作。如相关信息更新及确认不及时,将影响后续专家参与我省科技计划评审等管理工作。对于已经连续两年以上未进行信息更新确认的专家账号,省科技厅将视情予以冻结或退库处理。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邮箱:xmycgpj@126.com


    附件: 关于开展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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