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5-12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详见省财政管理办公室通知(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电子版文件保存为Word文档,报送所在二级单位(部门)初审。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二)二级单位(部门)初审
各二级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并提供部门推荐意见。
(三)学校推荐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立项部门推荐。
三、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电 话:3789075 18241557783
邮 箱:xmycgpj@126.com
附 件:
1.《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2.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