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辽宁省司法厅《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5-07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研究立项的通知》、《<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立项课题申报指南》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详见《<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立项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3),A4纸打印实名2份、匿名1份,电子版保存为Word文档,报送所在二级单位初审。
(二)二级单位初审
各单位(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进行初审,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并提供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科研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至省司法厅。
三、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5月16日。
联系人:张 琦
电 话:3789075 18241557783
邮 箱:xmycgpj@126.com
附 件:
1. 关于《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研究立项的通知
2. 《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立项课题申报指南
3. 《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立项课题申报表
科研处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