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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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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19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3年3月至11月。

    二、调研内容

    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做好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新时代新情况的前瞻性调研、重大工作项目的跟踪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确定调研内容。

    三、调研思路

    1.了解真情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多开展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网络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摸清实情,充分反映真实情况、全面信息。

    2.研究真问题。选题方向站位高、切口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从辽宁振兴发展实际出发,聚焦重点领域、重要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立足学科优势、用好研究基础,在调查的基础上开展深入研究。

    3.提出真对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对标对表,注重总结提炼,结合实际,切实提出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形成富有真知灼见、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

    四、调研成果运用和资助

    调研组将调研报告以资政建议形式报送相关决策部门。资政建议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省社科规划办将择优予以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资助。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审核把关,做好调研成果推介转化。11月1日前,汇总本单位获批示或被采纳的调研成果,报送《辽宁省社会科学调研成果信息表》、《辽宁省社会科学调研成果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临江校区文萃楼1208室),电子版发送至ldxykyc@126.com(涉密成果刻盘报送)。

    联系人:全丽阳

    联系电话:3789075

    附件:

    1.辽宁省社会科学调研成果信息表

    2.辽宁省社会科学调研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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