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科研处欢迎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07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现开始组织我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限报数量省办暂未下达,其他申报要求详见《申报公告》(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1. 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2.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20日零时开放。

    (二)二级单位(部门)初审

    二级单位(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进行初审,填写并打印《汇总表》(附件2),与《申请书》一同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供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附件3)。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省办。

    三、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打印和上传《申请书》前,可与科研处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填报规范后再打印和上传,避免返工。

    (二)因省社科基金办申报通知还未下发,相关时间可能调整。请各二级单位(部门)关注科研处工作微信群,随时关注信息动态。

    四、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425日。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18241557783

    箱:xmycgpj@126.com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相关附件

    2.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 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科研处

    202347


    辽东学院科研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