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科研处欢迎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28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丹东市社科联《关于征集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研究课题的通知》(丹社联发〔20233)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题类别

    设重点课题、青年课题、一般课题。

    二、课题申报

    请各单位按照《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要求组织申报。现将部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重点课题申报者要有相应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要有高质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现有成果储备(申请书中要重点体现),研究内容要对丹东发展有重大意义。

    (二)重点课题申报者必须是研究团队,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的研究能力)有相应领域工作基础和较丰厚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具备高水平研究能力,鼓励跨界别合作,人数7人左右

    (三)重点课题分为资助课题和自费课题。重点课题的课题组要与市社科联签订相关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课题组季度上报研究进展信息、阶段性成果。

    (四)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课题组应不超过5人5人)。课题组负责人需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

    (五)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申报者限以课题负责人名义申报1项,同时允许其以合作者身份参与1项;只以合作者身份参与申报的,不得超过2项。

    (六)青年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申报时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

    (七)有上一年市社科联在研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2023年度课题。

    (八)课题申报违反(四)至(七)项的,将直接取消推荐资格。

    三、项目管理要求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积极踊跃申报,做好资格审核汇总等工作。立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课题所在单位(部门)应加强课题研究动态汇总和信息沟通。

    (一)成果要立足丹东、服务大局,立项课题在研期间在公开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时应注明“市社科联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字样。

    (二)提交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报告的相关内容被刊载、应用或子课题只作为佐证材料参与结项。

    (三)课题研究应按时完成,一般应在10月底前完成。需延缓结题的应于10月份前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报方式

    (一)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表》或《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请书》电子版按课题类别归类报送,文件以“课题申报人”命名,报送邮箱:ldxyskl@126.com;

    )《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表》或《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请书》纸质版实名一式,报送科研处(临江校区文萃楼1208室);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周二);

    联系人:全丽阳

    联系电话:3789075

    附件:

    1.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指南;

    2.2023年立项课题申报表;

    3.2023年重点课题申请书;

    4.2023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空表);

    5.2023征集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3月28日


    辽东学院科研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