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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关于开展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05    作者:审计处     点击:

辽东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方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辽东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深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预防和治理腐败,提升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资金效益性,确保学校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

2023年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调整中任期届满或办理调离、调任、转任、轮岗、免职等离任事项的各部门(单位)负有经济责任履行职责正职领导干部学院主体尚在不负责主要经济责任的二级学院调离、调任、转任、轮岗、免职等离任书记不列入本次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二)审计范围

原则上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时间作为审计时间范围,任职三年以上的重点审计近三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重大事项延伸追溯至相关年度。

三、审计重点

(一)政策执行情况

通过对有关制度、文件会议纪要的审计,重点关注任期内是否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合理合法地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活动,有无政策执行问题任期内重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和决策执行的效果。

(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通过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关注任期内各项经济活动、资金项目、资产处理、经济合同等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是否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大件采购、创收项目、资产处理、经济合同、资金来源等程序、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有无因计划不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违规和资产流失浪费问题

(三)预算及财务管理情况

通过对被审单位财务会计资料的审计,重点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关注部门预算、创收经费、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等的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重点关注各类资产的管理状况如何,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使用效益如何,有无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和损失浪费现象,有无丢失、坏损等情况;仪器设备、批量材料的购置是否通过招标等程序等

(五) 廉政建设情况

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有无长期借用公款、占用公物、私费公报不当得利等问题和违反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

四、组织领导

本次经济责任审计由中共辽东学院审计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重要事项由委员会议事决策。具体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由中共辽东学院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具体负责。

五、审计工作安排

按照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调整工作部署此次应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单位共30个,涉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岗位42,实施计划安排如下:


序号

姓名

部门

职务

审计时间

1

周丽媛

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

主任

2023年9月6日—9月22日

2

高云龙

继续教育学院

院长兼直属党支部书记

3

李永久

经济学院

院长

4

姜正武

经济学院

党总支书记

5

庄耕

社会合作处

处长

2023年9月25日—10月20日

6

李文生

丹东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主任

7

刘飞

化工与机械学院

院长

8

刘刈

化工与机械学院

党总支书记

9

刘宝林

工程技术学院

院长

2023年10月23日—11月10日

10

姜长丹

工程技术学院

党总支书记

11

齐智敏

信息工程学院

院长

12

汪洋

信息工程学院

党总支书记

13

王丹生

科研处

处长

2023年11月13日—12月1日

14

张孝荣

体育部

主任

15

刘江雁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院长

16

刘越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总支书记

17

王亚丰

学科发展规划处

处长

2023年12月4日—12月29日

18

刘俭辉

教务处(高职教育处)

处长

2023年12月4日—12月29日

19

姜林静

商务管理学院

院长

20

杨连波

商务管理学院

党总支书记

21

滕洪军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主任

2024年1月3日—1月31日

22

李富祥

城市建设学院

院长

23

王玉华

城市建设学院

党总支书记

24

王丹梅

党委统战部

常务副部长

2024年3月1日—3月29日

25

冯智慧

团委

书记

26

张锦辉

医学院

院长

27

谢涛

医学院

党总支书记

28

鞠衍清

学报编辑部

主任

2024年4月1日—4月30日

29

陈玉国

图书馆馆长

馆长兼党总支书记

30

李迎军

国际教育学院

院长

31

王峥

国际教育学院

直属党支部书记

32

全金姬

朝韩学院

院长

2024年5月6日—5月31日

33

孔凡东

朝韩学院

党总支书记

34

赵丽丽

外语学院

院长

35

张丹

外语学院

党总支书记

2024年5月6日—5月31日

36

朱静

机关党总支

党总支书记



2024年6月1日—7月19日



37

王良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主任

38

张宏军

招生与就业处

处长

39

高芳

师范学院

院长

40

赵雪峰

师范学院

党总支书记

41

姜增生

工会

副主席

财务运行相对独立,委托外审。

42

王杰峰

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专)

院长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及被审计领导要根据《辽东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被审计领导应提供任职期间经济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详见附件),并于审计通知书送达后5日内送交审计组。审计组需要的其他资料,被审计领导所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供,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二)审计对象任期所在单位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应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相关规定,自觉承担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和组织单位审计整改工作,于收到审计报告6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三)审计处要牵头对审计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检查情况。组织、纪委、人事、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形成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四)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加强对电子数据和文件资料的管理。








中共辽东学院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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