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学校办公室文件
辽东学院办通字 ( 2021 ] 44 号
辽东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 2021 年 1 2 月 20 日 辽东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会议讨论通过)
笫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网络 文明建设,规范使用网络行为,有效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全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络管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对校园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安全管理的要求, 特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包括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
校园网)、信息系统与网站的运行安全,以及信息内容的安全。 第三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
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学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应依照本办法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通过各种方式接入校园网的所有用
户,包括各级单位用户、办公用户、无线网和家属区个人用户。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贵
第五条中共辽东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政策,统筹规划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建设,研究处理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委员会主任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 公室( 以下简称校网信办)设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和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与上级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任务对接和工作协调。
第七条 党委宣传部负责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监 督、检查, 对
网络舆情信息进行监控、管理和引导。对于不良有害信息,应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信息,应立即向保卫处及公安机关报案。
第八条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系统的
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安全等级保护;负责对网络信息安全出现的攻击和漏洞进行监控、布防、修复、整改;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技术处理;负责对全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负责对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须制定本部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一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应用系统及网站的运行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网络管理
笫十条辽东学院校园网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生活服务 的信息基础设施。校园网采用实名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网络实名账号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校园网用户应加强对其账号的保护和管理,并对其账号负责,不得转借、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