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2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3号)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详见教育部通知。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经二级单位(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版推荐意见发送指定邮箱,科研处将照各单位(部门)推荐的清单在系统上逐一审核,不受理个人申报。

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报科研处。

四、相关要求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作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争取,鼓励青年博士教师申报此类项目。

2.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评审书》前,应仔细阅读教育部通知、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内容合理、填报准确。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同一申请人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经查实,确为同时申报的,将取消其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资格。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同时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

4.申报截止时间为32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邮箱:xmycgpj@126.com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3号)

2.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 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科研处

                                20252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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