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社科基金规划办《关于开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选题方向
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申请重大委托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重点委托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设立25个选题,其中1号至5号选题为重大委托项目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2项;6号至25号选题为重点委托项目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2项。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推荐2项。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省办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选题清单确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得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认真填写《专项项目申请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项目论证活页字数,重大委托项目不超过15000字,重点委托项目不超过7000字。
(二)各二级单位(部门)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汇总申报材料。向科研处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1份,《专项项目申请书》1份,《专项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专项项目申请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供《专项项目申请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PDF版文件)、《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版文件)电子版文档,确保电子版与纸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三、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7日。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18241557783
邮 箱:xmycgpj@126.com
附件:
1.关于开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项目申报公告
2.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