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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晨、午检制度
2024-04-09 14:26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及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辽东学院晨、午检制度。

一、每天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各班级专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及体温监测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腹泻及黄疸等症状以及其他原因不明的疾病时,立即上报校医院,安排学生到校医院就诊。

二、无故缺课或未在学校的学生,班级辅导员应及时了解和确认学生具体情况。如果学生因病缺课,要详细了解其就诊情况,包括在何医院看病、患何病、是否为传染性疾病、是否治疗、疾病转归等,并如实记录到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上,若已经诊断为传染性疾病,应立即报给校医院,并在校医院指导下安排做好后续消毒和密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

三、密接人员的健康监测需报送纸质材料,学生晨、午检记录表手写填报,辅导员签字确认后将晨、午检记录表交到校医院,由校医院医生负责审核并汇总。晨、午检记录表每天下午3:00前交到校医院,要做到真实准确、无漏项。

四、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及以上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传染病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校医院。

五、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监督,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腹泻及黄疸等症状或其他原因不明疾病时,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六、各学院对已经确诊的传染病患者,要做好跟踪随访工作,直至学生痊愈。学生疾病痊愈后,应当按照复课要求,持校医院诊断书方可复课。

七、教职员工每日晨、午检参照学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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