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试卷及批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作者:     点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辽教发〔202036 号)及关于印发《辽东学院推进教考分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东学院教发20212 号)文件要求,期末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先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教考分离的命题形式

    (一)试题库生成命题

    (二)课程团队集体命题

    (三)其他形式的教考分离

    二、组卷管理

    1.每套试卷之间重复率不能超过20%,每套试卷包括的评分标准。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更加细化、完善,要求赋分点明确,能够有效地指导试卷评阅工作。

    2.笔试类课程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题型在4种以上,卷面满分100分。

    3.重视试题难度和成绩的区分度,做到难度适中,避免成绩过于集中现象发生。

    4.题型、题量设置合理,客观题与主观题分布适当,试题考核要体现课程设置的知识要求、能力要求,满足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避免客观题过多,题量偏小。

    5.组卷由课程归属部门负责,笔试类课程由试题库生成命题的每门课程组4套试卷;课程团队集体命题为4套试卷;其他形式的命题根据课程特点进行组卷。

    6.试卷由课程归属教学单位审查,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7.院管课由专人负责抽取期末考试试卷;校管课由教务处负责抽取期末考试试卷。

    8.加强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要严格执行课程纲要的教学要求,完善、细化平时成绩的考核标准,确定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和成绩分布比例,保存好平时考核资料。

    三、严格审查、确保质量

    课程归属部门的教学系(或教研室)主任根据《辽东学院考试命题审查表》等规定对试题形式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各教学单位主管院长负责试题审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对试题形式进行复查。

    四、保密管理

    1.命题、组卷、审核等环节参与人员应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2.试卷、试题库保管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杜绝任何形式的泄题。

    3.特别强调电子版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不得在网上进行传送或由他人代交,送交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4.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的规定。课程考试结束,监考教师按交卷顺序整理试卷,按试卷密封装订要求,装订成册。

    5.考试结束,试卷全部回收,严禁学生将试卷带出考场。

    四、评阅管理

    1.成立阅卷小组,阅卷小组应由两位或两位以上教师组成,集中流水阅卷。

    2.教师阅卷应依据评分标准严格评阅,做到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

    3.阅卷期间保持试卷密封完好。

    4.阅卷完毕指定专人负责统分,统计各班的卷面平均分数及卷面合格率,并签名。统分后,不得更改成绩,如确需更改,需书面说明原因,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5.试卷评阅后各教学单位进行自查,学校组织人员对试卷评阅质量进行抽查,统计差错率,及时反馈评阅质量。

    .组卷工作完成及试题送交时间

    1.校管课及院管课组卷截止时间:202168日。

    2.校管课程的试题(ABCD四套试卷)及命题审查表送交时间为2021610,请各教学单位综合办公室根据所属校区,由课程归属部门的考务干事分校区送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期末校管课重修试题于2021610日分校区送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4.试题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于期末考试结束后送交各教学单位考务干事保存,考务干事将校管课程试题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送交教务处。

    5.院管课试题及命题审查表由学院自己保存。


     

     

    上一条:关于推荐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辽东学院大学生‘同课异构’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2021年6月大学外语四六级、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监考教师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辽东学院大学生‘同课异构’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