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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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作者:     点击:

     

    各教学教辅部门:

    根据《辽东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结合学校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各教学教辅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

    1. 自查范围包括实验室、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教室、办公室等教学教辅地点。

    2. 安全检查要以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区域为重点,加强对教学实验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控制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和各类放射源、生物实验用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着重突出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气火灾安全的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教辅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部门主要领导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实地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学校将对安全重点关注单位进行检查。

    (二)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

    (三)重视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强对实验室及其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各学院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做好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实验的学科专业,让每个学生在进入实验室之前接受专业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报送材料

    1.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针对实验室安全,从安全制度建设、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知识培训、应急预案建立等方面开展自查总结。

    2. 实验室安全自查表,认真排查风险点并填报自查表(见附件)。

    2021423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电子文档发送jwcsjk9048@126.com

    联系电话:3789048            联系人:衣智平

    附件:辽东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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