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东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辽东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辽东学院﹝2024﹞68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推荐刘镓语、何慧琴、李琳琳三位学生为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
地址:10号教学楼308,
联系电话:1347004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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