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工与机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细则》,经过各年级、各专业认定、排序,评选出一等助学金获得者95名、二等助学金获得者37名;根据辽东学院《“吴志刚励行助学金”评定办法》,评选出吴志刚励行助学金获得者9名(详见附见),现予对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化工与机械学院党总支反馈。
联系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0415-3789979。
附件:化工与机械学院2023-2024学年度助学金及吴志刚励行助学金公示名单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