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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要求,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促进我校学工队伍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实践创新的积极性,推动工作实践经验的凝练总结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和解决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我校实施“三全育人”工程提供有效支撑,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现组织开展2024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选题必须紧紧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立足于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实践,结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选题名称应能准确表达研究重点,目标明确,针对性强。申请人可在《2024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范围内选题申报,也可从学风建设、一站式服务等学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的工作角度出发,自拟题目。

二、申报要求

(一)全体辅导员以及学工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均可以申报。2024年新入职的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到项目立项工作中来,或主持或参与,高职称的辅导员、各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要起到榜样带动作用和做好研究指导工作。鼓励跨部门、跨学院合作申报,鼓励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申报。上一年度已申报立项但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二)课题申请者同年度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一个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且应有适当的年龄和职称梯度,在此基础上可适当吸纳1-2名学生参与。

(三)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一项多投,已获批国家、省、市社科、教育、科技部门、各级党建课题研究不得再次申报。

(四)所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大胆探索。申报的项目名称应能准确表达研究重点,目标明确,针对性强。要紧密结合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际,针对学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程序

(一)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学院党总支要认真组织研究推荐并给出初审意见。

(二)申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课题需填写《辽东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2024年度辽东学院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请书需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左侧装订,加盖党总支印章;汇总表一式一份,单页横向打印。

(三)请各学院于6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以“XX学院2024课题申报”命名,统一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邮箱。纸质版材料分校区送学工部办公室(临江校区1号教学楼920室、金山校区3教学楼809室)。

四、立项审批

学工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课题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经研究后,批准立项,并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网站上公布审批结果。

五、研究要求

(一)完成时限

学工部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督促课题开展,课题的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如在一年内不能完成课题,需提出书面说明延期一年。课题申报者在两年内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将取消结项资格。

(二)结题条件

至少需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一份,并附详实的过程支撑材料。如发生在中国知网查重率高于百分之三十、盗用他人研究成果、不结合工作实际单纯的理论研究等情况,将不予结题。

六、结题验收

2025年5月,学工部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立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成果运用

对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在全校总结推广,并以适当方式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推荐。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辽东学院金山校区北苑,邮编1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