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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20聘期岗位定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撰稿人:    2020年06月03日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东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2017-2020)》,为做好聘期工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岗位定级、岗位调整和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定级工作

(一)工作安排

1.岗位定级工作按照《辽东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2017-2020)》要求执行。教师系列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聘用申报由教学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以及非教师系列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聘用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单位(部门)审核推荐。

2.学校根据各系列工作要求,组建相关专家工作组和工作小组,各单位成立评议推荐工作组。评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

3.本次岗位定级聘用岗位职数按岗位系列设置,职数分配详见附件。

4.岗位定级采取个人申报、组织审核的方式,申报系列按现从事岗位系列申报。

5.岗位定级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7月底,申报成果应在2013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正式成果。成果认定以相关文件、证书和出版物为准。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7月19日-25日),申报人填写《岗位定级申报表》、《申报人员汇总表》,提交相关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均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由单位(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材料,学校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2.资格审核和成果认定(7月26-27日)。各单位(部门)进行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成果初审和成果展示。

3.岗位评议与公示(7月28日-31日)。

(1)各单位于7月27日下班前,将专业技术二级申报材料、教师系列三级申报材料、非教师系列各级申报材料、普通管理岗位定级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并报送评聘工作办公室(人事处1204室)。所有申报表、佐证材料复印件均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并盖章。

(2)各教学单位开展评审工作,在岗位职数内评议确定拟聘用名单。拟聘用名单公示3天(教师系列在教学单位进行公示)。

(3)各教学单位于7月31日下班前,将岗位拟聘用名单、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评聘工作办公室。

4.学校审核与成果展示(7月28日-7月31日)。

(1)评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和复核。对资格不符者取消参聘资格。

(2)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及非教师系列申报成果展示(具体见学校办公自动化通知)。

5.学校各系列工作组评议(7月29日-8月7日)。根据各系列工作要求,由工作组开展评议工作,确定拟聘用名单。拟聘用名单公示3天。

6.学校聘用与公示。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7天。

二、岗位转换工作

(一)本聘期组织岗位转换和调整工作,具体涉及教师高级岗位类型调整、教师转岗(其他岗位向专业技术岗位转换)、校内教职工岗位调配(规范借调)以及恢复教管系列的岗位调整。

(二)岗位转换工作以个人自愿、部门审核、岗位需要为原则,符合转岗要求人员应填写《岗位转换申请表》,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调整意见后向学校评聘工作办公室报送。

(三)岗位转换申报按如下要求执行:

1.教师高级岗位类型调整(2015-2017年新聘到高级岗位人员不予调整),申请人填写《岗位转换申请表》,写明理由和条件,并做出自律承诺,所在教学单位审核确定。其中拟调整为教学型、研究型的应符合教学型和研究型岗位要求(见《辽东学院2017年教师职务评聘方案》)。

2.恢复教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1)现聘为教育管理系列职称人员可根据《辽东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2017-2020)》要求自愿申请教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填写《岗位转换申请表》,写明理由,做出自律承诺,所在单位(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2)现聘为普通管理岗位且具有教管系列职称人员,申请转岗到教管系列的,同样填写《岗位转换申请表》,写明理由,做出自律承诺,所在单位(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3)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申请转岗到教育管理专业技术系列的,按照《辽东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2017-2020)》要求执行。

3.其他岗位转岗普通管理岗位的,按照普通管理岗位聘用要求参加岗位评议。经评议同意转岗的,由学校进行转岗聘用。此类人员也应填写《岗位转换申请表》,写明理由,做出自律承诺,所在单位(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4.学校现各岗位借调人员,一般应在本次岗位调整中一并调整。申请人填写《辽东学院教职工校内调配申请表》,写明理由,原单位(部门)、现单位(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5.所有涉及岗位转换人员均请在7月25日前填写申请表、提出岗位转换申请。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27日下班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告报送人事处。

三、签订聘用合同工作

(一)本聘期组织教职工续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时统计教职工岗位情况。各单位(部门)组织统计所有教职工的岗位情况,组织在编教职工续签聘用合同。

此次续签是我校第三次签订聘用合同,关系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说明》完整填写聘用合同书(详见附件)。

(二)各单位(部门)填写《辽东学院教职工岗位情况统计表》,详细填写教职工岗位情况,以及2015-2018学年度教职工岗位情况。统计表以部门为单位填写,请于7月27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

(三)各单位(部门)组织在编教职工续签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退休人员和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可填写到退休时间。聘用合同一式两份,手写相关内容,手写签名,并印指模。请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填写,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人事处。请各单位(部门)在7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四)对签订合同问题、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编号出现不准确或相关疑问,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附件:

1.岗位定级聘用职数分配表

2.岗位定级申报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人员)

3.教学单位岗位定级相关工作报告

4.岗位转换申请表

5.辽东学院教职工岗位情况统计表

6.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说明

7.教职工名单及合同编号

2018年7月16日

辽东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