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HQ/TZ-2020-10
各单位(中心、实体):
后勤公司自2003年组建以来,在规范管理、保障生产、提升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这些制度在公司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也有待梳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建设,为公司的规范依法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公司决定组织开展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现就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10月15日至31日):
以中心、实体为单位,将本部门开展工作依据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学校发文、后勤公司发文和本部门研究确定的三类进行归类梳理,列出制度名单,结合制度与工作适应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废止、保留、修改、新立的意见,报分管领导研究确定废改立制度目录后,提交质监部备案。
第二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质监部会同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制度目录连同废、改、立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甄别,理清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制度从上到下的系统性、制度内容之间的协调性,以及制定(起草)制度部门的责任分工等进行梳理,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废改立目录及任务分工。
第三阶段(11月11日至12月底):
各们分管领导组织各二级单位分头开展制度的修订和新立工作,对于需要公司层面发文的制度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对于不需要公司发文的各二级单位用于规范工作的一般性制度,由分管领导把关。
第四阶段(2021年1月):
制度修订、新立完成后,由质监部会同办公室组织编制后勤公司制度汇编(或目录汇编)。
二、制度废、改、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废止原则:(1)明显不适应后勤公司管理发展要求,已过时的;(2)规范性文件与上级的规定不一致的;(3)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4)制订了新的制度,替代了过去制度的。
保留原则:(1)适应后勤公司管理发展要求的;(2)在近期已做过修改完善和新立的,切不符合上述废止原则的。
修改原则:(1)部分内容不适应后勤公司管理发展要求的;(2)根据上级单位、部门新的精神,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修改完善的。
新立原则:(1)后勤公司当前规范管理需要新立的;(2)引导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强化文化建设等方面需要新立的。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用系统思维和改革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
(二)制度建设要尊重规律、符合规律,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准突出问题作出明确具体和便于执行的制度规定。要有重点、重质量、讲实效,不能一味追求数量,更不能为了好看而定制度,防止形式主义。
(三)实行开门建制度,把建制度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制定出台有关制度都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制度,要通过全员会议、个别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附件:《制度梳理目录》
辽东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制度梳理目录
序号
| 文件类别
| 制度名称
| 拟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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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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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1、“文件类别”一栏,按照文件来源填写为“学校发文、后勤发文、本部门制度”。
2、“拟定状态”一栏,按照制度处理需求,填写为“废止、修改、保留、新立”。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填写在“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