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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4-09-06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网络安全建设,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二、活动时间

9月10日至17日

三、目标任务

1.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工作“四个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展现网络安全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

2.深入宣传普及《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及人工智能安全、汽车数据安全等领域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确保校园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重视师生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提升自我防范意识。

3.坚持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全面发动师生参与到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意识、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员共筑网络安全防线的浓厚氛围。

四、主要活动及形式

1.同上一堂“网络安全公开课”。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师生观看辽宁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公开课”。公开课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网络安全讲座培训,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宣传网络安全理念,增强各单位的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增强师生的网络安全风险意识(届时发布公开课网络链接)。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同答一套“网络安全竞赛题”。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辽宁省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校园赛区),通过线上竞赛答题提高师生网络安全基本常识等方面的意识和防护技能(开放后发布)。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3.邀请市公安局、有关专家开展网络安全讲座。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4.配合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结合学校实际,举办知识型、技能型、普及型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责任部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5.把网络安全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形势政策教育、课堂教育教学、社会实践相结合,帮助各专业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提升学生思想理论水平、网络文明素养等。

责任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学单位

6.鼓励各单位围绕重点主题,深挖亮点特点,精心制作推出 短视频、微课、音频、图解、微动漫、互动答题、H5、音乐、短 剧、节目等多样化宣传产品,创新运用不同形式自主策划开展系 列宣传活动,积极推动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团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活动要求

活动中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校园日有关活动纳入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切实维护各类活动、宣传平台的网络运行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严防出现安全稳定问题;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确保让每一名师生都接受一次网络安全教育,确保务求取得实效。提升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建立长效机制。

六、材料收集报送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在活动周期间认真收集活动相关素材,包括:开展活动形式、举办场次及参加人数、活动主要特色、现场图片资料、活动成效等内容;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并于9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发送至党委宣传部。

邮箱:ldxyxcb@163.com。

联系人:顾海涛

联系电话:0415-3772905 18841550516

党委宣传部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24年9月6日

临江校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邮编:118001

金山校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邮编:11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