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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表于:2024-09-03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推动青少年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按照教育部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安排,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为期半年的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7月至12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法治精神,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

2.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深化宪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教育规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围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普及、生态文明、家庭美德等内容,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二)主要活动

1.组织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设立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为学生免费提供宪法学习资源,并对完成在线学习任务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派一名专人作为管理员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按照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等,完成管理员注册和认证。同时,管理员应认真学习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完成学生账号的注册、发放,组织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或“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指导学生完成宪法学习任务。学生参与率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责任部门:学工部)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素养竞赛。在前期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宪法法治素养竞赛。遴选出优秀本专科学生1人作为高校代表队,参加9月下旬在渤海大学进行的省级决赛,省赛一等奖获奖人员将参加10月底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总决赛。具体活动事宜将在“2024年宪法活动工作群”中发布,省级决赛全过程将在辽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展播。(责任部门:学工部)

3.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讲宪法演讲比赛。在前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基础上,自行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演讲比赛。遴选出优秀本专科学生1人,参加9月中旬在东北财经大学进行的省级决赛。省级决赛参照教育部组织全国比赛的流程分为主题演讲、命题演讲两轮进行。省赛一等奖获奖人员将参加10月底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总决赛。具体活动事宜将在“2024年宪法活动工作群”中发布,省级决赛全过程将在辽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展播。(责任部门:团委)

4.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省教育厅将于12月上旬设立辽宁分会场参加教育部组织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学校将设立校级分会场,组织全校师生共同参加“宪法晨读”活动,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在教育部负责同志领读下与全国师生共同诵读宪法部分条款。同时,在宪法学习周内要组织开展好宪法宣誓、宪法主题班会、法治副校长讲宪法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宪法学习活动,并按要求做好有关活动总结和报送工作。具体活动事宜等将在“2024年宪法活动工作群”中发布。(责任部门:团委)

5.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按照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的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广大干部师生参与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征集活动,经遴选与审核后被采用的资源将在青少年普法网展示,并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颁发采用证明。(责任部门:团委)

6.积极参与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按照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学生积极提交演讲作品,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青少年普法网将根据活动结果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责任部门:团委)

7.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设“宪法主题歌曲传唱”专栏,旨在通过歌曲形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感染力。要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广泛动员师生拍摄歌曲传唱MV等法治文化作品,积极通过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大力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团委)

8.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10月至12月底,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将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上陆续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学生宪法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治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具体活动事宜将在“2024年宪法活动工作群”和“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责任部门:学工部)

9.组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主题课活动。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主题课活动,以宪法法治知识为核心,辐射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校园欺凌等内容,切实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思维意识。(责任部门:保卫处)

三、工作重点

(一)各单位(部门)要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二)要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要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应与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四)要充分发挥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普法宣传教育的示范作用,提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组织保障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活动部署,认真组织好“学宪法 讲宪法”素养竞赛和演讲比赛的初赛。统一活动要出成绩,自选动作要有特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师生负担。要将宪法学习宣传成效纳入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考评工作范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总结宣传

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广泛展示学校的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报送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学校蔚然成风。

(四)加强协调沟通

宪法活动总联络人,统筹负责学校的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联系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加入“2024年宪法活动工作群”,另确定一名“宪法卫士”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宪法卫士”活动,联系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加入“2024辽宁宪法卫士管理员群”。各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将陆续在工作群中发布,有关工作人员将在管理员群中对管理员注册、认证工作予以指导。

11月30日前,请学工部、团委、保卫处报送活动总结(开展各项活动具体工作情况、工作中的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与问题、2025年工作建议等)以及活动统计表(纸质文本和电子版)。

联系人:林可,联系电话:18846433578,邮箱:ldxyxcb@163.com。

中共辽东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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