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科协转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22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和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选工作。现学校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前身为辽宁青年科技奖。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选表彰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70名(对其中10名作出重大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授予十大英才)。
二、候选人条件
候选人应满足《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选表彰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一)“评选条件”中候选人政治思想、学术道德情况,由候选人所在单位(部门)把关。
(二)对常年工作在基层艰苦环境的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候选人年龄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往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获奖者不再参评。
三、推荐名额
我校科协可向省科协推荐3人。
四、推荐流程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推荐表》,提供前期成果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所在二级单位(部门)审核。
(二)二级单位(部门)审核:二级单位(部门)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科研诚信情况、成果涉密情况进行审核。
(三)学校审核:科技处对各单位(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核申报人条件符合性及科研诚信情况、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评审及推荐:通过学校复审的候选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推荐名额数量,择优确定拟推荐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省科协。
五、申报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推荐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2)、《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推荐表》(详见附件3)、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需提交签章PDF版),每个文件控制在10M以内。
(二)纸质版材料:《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推荐表》一式两份。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胶装成册并列目录。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评价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等。
(三)截止时间:
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科技处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0:00,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全丽阳
联系电话:3789075
附件:
1.辽人社函〔2025〕229号:关于第十五届杰出科技青年奖评选通知
2.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3.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推荐表
4.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科技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