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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3年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

1. 经济统计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1.1 专业简介

统计学专业于2007年招生,并于2012年变更为经济统计学专业,拥有一支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合理,实践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本专业是以社会经济数据为研究对象,用统计分析技术探索社会经济现象背后的规律,旨在掌握统计分析方法及相关统计软件的使用技能。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够提升在政府统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核算、统计调查、统计信息处理、管理与咨询与经济分析统计预测等工作的能力。

1.2 培养目标

经济统计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系统掌握数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统计核算、统计调查、统计信息处理、管理与咨询、经济分析统计预测、统计应用文写作、应用统计软件处理数据等岗位业务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

1.3 主要课程

经济学原理、统计学、抽样技术与应用、统计预测与决策、时间序列分析(基于R)、市场调查与分析、企业经营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应用文写作。

1.4 修业年限

两年半(每年秋季学期开课,每学期教学周为16周,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全天或每周的周一到周五的晚上)。

1.5 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授予经济统计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

1.6 报名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经济学专业大类的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全部已开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可自愿申请辅修经济统计学专业学士学位。

1.7 招生数量

计划招生100人;其中金山校区70人、临江校区30人。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达到15人以上的,分别在金山校区和临江校区上课。

1.8 学费缴纳

总学费标准:5100元,于报名年及次年分两次平均缴纳。

1.9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614151286

办公地点:临江校区3号楼303B室。


2.税收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2.1 专业简介

税收学专业是在辽宁财专财税专业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立足于微观经济学,以国家税收和企事业涉税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拥有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税收学专业培养出来的复合型人才既懂税法相关理论,又懂税款征纳实务。辅修该专业,学生在拓宽就业渠道的同时,还可为自己跨专业考研创造先机条件。

2.2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初步具备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涉税问题能力,能在企事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国家税务机关等领域从事税务管理、税收筹划、涉税会计核算、税务代理、税款征收等方面的工作,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技术人才。

2.3 主要课程

经济学原理、财政学、基础会计、税收学、税法、中级财务会计、企业纳税管理、财务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涉税服务实务、国际税收、税收相关法律。

2.4 修业年限

两年半(每年秋季学期开课,每学期教学周为16周,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全天或每周的周一到周五的晚上)。

2.5 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授予税收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

2.6 报名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财政学专业大类的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全部已开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可自愿申请辅修税收学专业学士学位。

2.7 招生数量

计划招生100人;其中金山校区70人、临江校区30人。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达到15人以上的,分别在金山校区和临江校区上课。

2.8 学费缴纳

总学费标准:5000元,于报名年及次年分两次平均缴纳。

2.9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641518268

办公地点:临江校区3号楼506


3.金融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3.1 专业简介

金融学专业是辽东学院成立最早的本科专业之一,并先后被确定为辽东学院首批重点与特色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试点专业、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点培育建设专业、服务地方应用经济学科群核心专业、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本专业拥有优秀的专业教师队伍,采用开放式教学与实践型人才培养模式,辅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专业实验室教学,是学校办学评价好、省内排名靠前的本科专业。

3.2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金融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具备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和公司理财及投融资运营的基本业务能力,能够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基层单位从事金融服务、营销与理财以及在各类中小型工商企业从事投融资业务工作,职业素养较高、实践能力扎实、岗位适应性较强的金融领域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

3.3 主要课程

经济学原理、金融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保险学、证券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金融营销学。

3.4 修业年限

两年半(每年秋季学期开课,每学期教学周为16周,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全天或每周的周一到周五的晚上)。

3.5 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授予金融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

3.6 报名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金融学专业大类的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全部已开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可自愿申请辅修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

3.7 招生数量

计划招生100人;其中金山校区70人、临江校区30人。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达到15人以上的,分别在金山校区和临江校区上课。

3.8 学费缴纳

总学费标准:5200元,于报名年及次年分两次平均缴纳。

3.9 联系方式

联系人:隋老师。

联系电话:13614153133

办公地点:临江校区3号楼303A室。


4.投资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4.1 专业简介

投资学是在原辽宁财专国家级特色专业证券投资管理、投资理财专业的基础上,传承金融学专业(证券与期货方向)优良办学经验而开设的本科专业。本专业以金融投资作为发展方向,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够培养理财规划、资产管理、投资运营业务操作能力,能够胜任各类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投资咨询、理财服务以及经纪等工作。

4.2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投资理财知识,初步具备投资理财能力,能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公司、商业银行、上市公司等领域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理财服务以及经纪业务等工作,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技术人才。

4.3 主要课程

经济学原理、金融学、投资学、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投资银行学、金融风险管理、项目评估与管理。

4.4 修业年限

两年半(每年秋季学期开课,每学期教学周为16周,上课时间为每周的周六、周日全天或每周的周一到周五的晚上)。

4.5 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成绩合格,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授予投资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

4.6 报名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经济与贸易专业大类的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全部已开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可自愿申请辅修投资学专业学士学位。

4.7 招生数量

计划招生100人;其中金山校区70人、临江校区30人。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达到15人以上的,分别在金山校区和临江校区上课。

4.8 学费缴纳

总学费标准:5100元,于报名年及次年分两次平均缴纳。

4.9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18604959108

办公地点:临江校区3号楼304


5.国际经济与贸易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5.1 专业简介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我校首批设置的九个本科专业之一,作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拥有优秀的教学团队和完备的校内外实训基地,是注重培养学生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应用性本科专业。本专业以传统国际贸易业务操作和跨境电商运营为发展方向,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够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中外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贸易运营及经营管理等工作。

5.2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初步具备国际贸易业务操作和跨境电商运营能力,能在国际贸易领域从事贸易运营工作,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技术人才。

5.3 主要课程

经济学原理、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实务、世界经济、跨境电商理论与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商务英语、国际结算、国际商务谈判。

5.4 修业年限

两年半(每年秋季学期开课,每学期教学周为16周,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全天或每周的周一到周五的晚上)。

5.5 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授予国际经济与贸易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

5.6 报名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经济与贸易专业大类的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全部已开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可自愿申请辅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士学位。

5.7 招生数量

计划招生100人;其中金山校区70人、临江校区30人。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达到15人以上的,分别在金山校区和临江校区上课。

5.8 学费缴纳

总学费标准:5000元,于报名年及次年分两次平均缴纳。

5.9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642556711

办公地点:临江校区3号楼505


附件:辽东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