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19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打造“六地”目标定位,围绕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打造国家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自由探索与战略导向相结合,聚焦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建设,立足于塑造战略科技力量、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加强优势基础学科领域方向建设和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重点支持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等重点优势领域开展“从0到1” 的引领性、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围绕增材制造、细胞治疗、智能计算、元宇宙、柔性电子、量子科技、氢能和储能等领域方向,开展未来产业基础科学研究和非共识创新研究。
二、 计划设置
首批启动2024年度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和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
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支持毕业三年以内的博士 研究生围绕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生命健康等重点任务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支持自由探索和勇于原创,培育储备一批科研人才。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财政经费拟按5万元定额支持。
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分为面上项目和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两类。面上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围绕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生命健康等重点任务中的科学问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凝聚、培养和稳定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主要围绕新疆塔城、西藏那曲地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财政经费拟按8万元定额支持。
三、 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须是2021年1月1日(含)之后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博士后),男性申请人为1984 年 1 月 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放宽2岁)。
3. 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面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1979年1月1日 (含) 以后出生。
4.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创新联合体项目、农村科技特派计划项目不在限项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5. 已获得其他省级及以上基金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6. 项目负责人须有长期稳定的研究方向(或学术方向),不得以各种形式变更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佐证材料须与研究方向一致,且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禁止无关材料叠加申报;负责人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不得涉及学术不端行为。
7. 项目负责人须有固定的研究团队,项目要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研究内容,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专业、分工要科学合理,保证团队成员每年有足够的时间从事研究工作。
8. 申报的项目涉及动物或医学研究的,要符合科技伦理要求,须提供科技伦理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四、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选择“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或“面上项目”进行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面上项目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均没有申报指标限额,各二级单位(部门)须对申请人条件以及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并出具科研诚信报告,科研处对有科研诚信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辽东学院科研诚信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 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7:00前,申报人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在线提交到学校初审账户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各二级单位(部门)汇总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填写推荐意见(附件2),于2024年1月3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未交不予推荐。
联系人:王勃翔
联系电话:3789067
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
2.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科研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