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验收通过我校 “女职工关爱室”

作者: 时间:2019-12-03 点击数:

122日,丹东市总工会副主席何平、女工部部长马梦妍等三人,到我校验收新成立的金山校区“女职工关爱室”,市总认为关爱室的环境和布置等各项指标完全符合省级示范点的创建要求,并对学校关爱女职工的举措给予充分的肯定。



早在20169月,我校在临江校区建立了首个“女职工关爱室”,获得了辽宁省总工会首批“女职工关爱室”示范点荣誉称号。

本次验收的是今年11月正式建立的金山校区“女职工关爱室”。室内面积约21平方米,设备齐全,清新舒适的环境可以让广大女教职工在辛苦工作的同时放松心情,进一步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尤其为女职工“四期”提供了一个私密、卫生、舒适的环境,为女职工特殊需求提供多方面的贴心服务。我校将继续着力打造“女职工特别关爱行动”品牌,切实维护女职工的权益,多为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

(撰稿人: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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