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辽东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东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吴志刚励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东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辽东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辽东学院﹝2024﹞68号)、《“吴志刚励行助学金”评定办法》、《辽东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辽东学院﹝2024﹞68号)。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同意推荐杨美慧等97名学生为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黄荣等35名学生为2024-2025学年吴志刚励行助学金获得者;白霜等498名学生为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获得者名单在学院网站、北校区6号楼一楼宣传栏处、经山校区教学楼一楼宣传栏处、小南苑11号楼一楼宣传栏处公示3天,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副书记纪安辉,电话0415-386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