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
摘选主要条件如下:
一、选调对象。我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须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用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专业(班级)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2025年能正常毕业同时取得学士学位证,还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学院审核,2024年12月16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推荐护理学本科B2102李景春、B2102江姿诺、B2102田鑫、B2101鹿萍四名同学为2025年选调生推荐人选。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0415-3861178,如实反映情况,联系人:纪安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