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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处有关业务工作的提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16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了方便广大教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科研相关工作,现就科研处各业务岗位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方式与流程通知如下,望周知。

    一、科研项目管理

    (一)横向项目管理

    (联系人:艾术林,电话:15304153998

    1.项目申报

    由二级单位指导主持人与委托单位草拟合同文本,填写立项申请表、合同审查表;二级单位审查通过后由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ldxycgzh@126.com,并及时与科研处联系人电话联系进行审查;科研处审查通过后与二级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约定时间、地点将上述纸质材料报给科研处联系人;由科研处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合同审查、审批、登记、免税申请等相关事宜。

    2.项目管理

    涉及经费报销、汇款、购买固定资产及重要事项变更等相关事宜的,由二级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由二级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与科研处联系人电话联系,确定时间、地点将纸质材料报给科研处;由科研处协调计财、资产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3.项目结题

    由二级单位指导主持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委托单位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经项目委托单位验收后,将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和结题验收证明材料暂由二级单位保存,疫情后统一报到科研处;涉及所采购固定资产向委托单位移交的,由科研处协调资产处办理。

    为做好疫情防控,非必须办理的业务均待疫情过后办理。

    (二)纵向项目立项管理

    (联系人:张琦,电话:18241557783

    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资格、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电子版由二级单位统一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xmycgpj@126.com);相关咨询、审核等工作通过电子邮

    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部门推荐意见及其他如需提交的纸质文件,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补交,并由各二级单位及科研处做好记录工作;项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提交纸质文件的,采用各二级单位专人专送、错峰报送的方式,避免同一时间集中报送。

    二、科研成果管理

    (联系人:吴雪,电话:13904950195

    1.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备案

    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及时将专利证书扫描件通过邮箱、微信或QQ等方式发送给专利负责人进行备案,纸件证书待疫情结束返校后报送科研处。

    2.专利答复补正、答复审查意见

    电子申请的答复期限快届满的专利,专利申请人与专利负责人联系,由专利负责人为申请人预约提交时间。

    3.申请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用章

    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需要用学校公章的申请人,申请人与专利负责人联系,由专利负责人统一办理用章事宜,再反馈给申请人。

    三、学术事务管理

    (联系人:全丽阳,电话:13464520642

    1.学术讲座(学术会议)

    已获批的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建议采用“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如不能线上进行则申请延期,申请延期和新申请业务请与科研处联系人沟通处理;

    2.校学术委员会事务

    如有重要学术事务必须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则采取“腾讯会议”的方式线上召开。其他一般学术事务,以通讯方式征求意见。

    3.省、市社科联项目立项

    根据省、市社科联相关要求,将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事宜请随时关注学校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通知。

    四、科研平台(团队)建设与管理

    (联系人:杨晶晶,电话:15841800803

    1.专项建设项目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提交所在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要对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由该二级单位科研联系人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ldxyyjj@126.com邮箱中,并及时与科研处联系人电话联系进行审查;具体的相关咨询、审核等工作,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二级单位推荐意见及其他如需提交的纸质文件,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补交,并由各二级单位及科研处做好备案工作;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提交纸质材料的,二级单位先与科研处联系人电话联系约定时间、地点后,派专人报送给科研处联系人。

    2.专项建设项目管理

    凡涉及经费报销、汇款、购买固定资产等相关事宜的,由该项目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与科研处联系人电话联系,约定时间、地点提交报销审批单;由科研处联系人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再协调计财、资产处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报销相关事宜,如能暂缓的,等疫情过后办理;不能暂缓的,请按上述流程办理。

    五、综合管理

    (联系人:吕桂月,电话:15942520176

    1.用印

    如需用印,请先跟科研处相关业务岗位负责人联系,由岗位负责人具体安排。

    2.文档查阅

    如需查阅科研档案,请提前与吕桂月联系,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



               科研处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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