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 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30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相关要求,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贯彻落实《辽宁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辽科发[2018]2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考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即包含已进入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仪器和设备(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运行使用情况,包括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2.共享服务成效,包括科研设施和仪器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次数、机时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3.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仪器情况,集约化管理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相关要求
1.大型仪器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报送的数据和自评表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2.各参评部门要对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相关要求填报信息,形成自评表及共享服务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四、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
(1)所申报材料要有客观依据,并由仪器管理部门做好原始材料的存档备案工作。
(2)成果、数据时间节点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均提交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邮箱xmycgpj@126.com。
2.时间要求
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3789075
附件:1. 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入网仪器清单
2. 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成效表
3. 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4. 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记录清单
科研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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