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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 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30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相关要求,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贯彻落实《辽宁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辽科发[2018]2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考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即包含已进入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仪器和设备(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运行使用情况,包括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2.共享服务成效,包括科研设施和仪器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次数、机时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3.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仪器情况,集约化管理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相关要求

    1.大型仪器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报送的数据和自评表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2.各参评部门要对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相关要求填报信息,形成自评表及共享服务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四、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

    1)所申报材料要有客观依据,并由仪器管理部门做好原始材料的存档备案工作。

    2)成果、数据时间节点为202311-20231231日。

    3)申报材料均提交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邮箱xmycgpj@126.com

    2.时间要求

    截止时间为202473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3789075


    附件:1. 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入网仪器清单

    2. 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成效表

    3. 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4. 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记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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