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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24年度辽东学院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12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东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辽东学院〔2023〕63号)及学校人事处要求,现组织我校2024第二批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要求

    (一)支持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依托学校科研优势和教育教学特点,开展具有学校特色、地域特色及技术特色的项目。

    (二)在项目管理上参照《辽东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辽东学院〔202478号)执行,经费管理按照《辽东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辽东学院〔202478号)执行。各单位(部门)强化目标管理,发挥绩效激励作用,发掘科研潜能,培育积极向上的科研文化,促进我校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二、资助额度

    按《辽东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辽东学院〔2023〕63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者须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须有教育部认证证明。每名博士限资助1个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部门应具备项目研究所需要的研究条件,并承诺为项目研究提供保证。

    (三)项目组成员中必须吸纳3名以上学生。

    (四)项目预期研究成果须符合结题标准(附件5)中的要求。

    四、结题要求

    (一)项目结题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项目结题时如未能达到结题要求的,均不能结题。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一般不超过2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

    (二)公开发表(出版)的项目研究成果,均应注明项目资助信息。

    五、立项申报办法及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由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结合《结题标准》及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或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项目申请书》、佐证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电子版做成1个PDF,以申请人名字命名。

    (二)二级单位(部门)推荐

    各二级单位(部门)对申请人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汇总统一将材料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供推荐意见及汇总表(可编辑版、盖章电子版),电子版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

    (三)科研处组织评审及确定立项结果

    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后组织签订《项目合同书》。

    六、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于2024年122010:00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人:张  

       话:3789075 18241557783

    电子邮箱:xmycgpj@126.com


    附件:

    1. 辽东学院校级科研基金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2. 辽东学院校级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 科研诚信承诺书

    4.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 2024年度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标准

    6. 2024年度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2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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