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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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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7-28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详见省社科基金规划办《公告》(附件1)。

    二、申报办法及流程

    (一)个人申请

    1.重大项目投标者须按《公告》发布的重大项目选题研究方向投标,项目要以应用类研究为主,其他研究选题不予受理。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除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外,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由省评审专家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3.申请人向所在单位(部门)提交《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6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文档,《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

    4.填写《申请书》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及《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3),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部门初审

    各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进行初审,填写《汇总表》。《汇总表》纸质版由填表人、二级单位(部门)科研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申请书》、《活页》统一报送科研处,并提供部门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

    (三)学校审核及推荐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至省社科基金规划办。

    三、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817日。

    联系人:全丽阳

    电话:13464520642

    邮箱:ldxykyc@126.com


    附件:

    1.《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相关附件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3.2023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4.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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