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丹东市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和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编审团队、智库专家团队人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6-06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丹东市科协《关于选举丹东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丹科协发[2021]37号)和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联盟《关于推荐联盟编审团队人选等事项的通知》(辽高校智联秘字[2023]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人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丹东市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推荐
(一)推荐数量
学校向市科协推荐代表人选1人,各二级单位(部门)向学校推荐代表人选不超过1人。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符合宪法、法律和中国科协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和人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普及或科技管理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优异成绩;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老原新”“三篇大文章”和“三型城市”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3.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热爱科协工作,积极参加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勤奋敬业,廉洁自律,奋发有为,成绩显著。
4.获得过国家、省市各级科协荣誉称号、奖励的可优先推荐。
二、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编审团队人选推荐
(一)推荐数量
学校向联盟推荐人选1人,各二级单位(部门)向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二)推荐人选条件
具有一定决策咨询经验的青年教师、研究人员或管理人员,责任心强,热心联盟工作,熟练掌握公文编辑和办理事宜。
三、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智库专家团队人选推荐
(一)推荐数量
学校向联盟推荐3人,各二级单位(部门)向学校推荐不超过3人,同一研究领域不超过1人。
(二)推荐人选条件
具有较为丰富的决策咨询工作经验,熟悉掌握相关领域前沿动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综合分析研判能力,能为联盟智库课题研究、智库成果产出等进行科学评审和严格把关。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程序
1.各二级单位(部门)按照推荐人选条件,认真遴选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经充分酝酿后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
2.学校科研处(校科协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丹东市科协代表人选提交校科协全委会审议并确定学校向丹东市科协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编审团队人选和智库专家团队人选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确定学校向省智库联盟推荐人选。
3.学校确定推荐的人选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向丹东市科协和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推荐。
(二)推荐要求
1.各二级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保证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保证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推荐到学校。
2.各二级单位(部门)请于6月7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学校科研处,并出具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
联系人:全丽阳
联系电话:3789075
科研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