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第三次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6-01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次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详见省科技厅通知(附件)。
二、结题验收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结题报告,上传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经费决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2019年以后立项的项目,通过线上方式进行结题验收,需将完整结题材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并提交1套完整纸质结题验收材料,经所在二级单位(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系统提交;2019年以前立项的项目,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结题验收,须将完整结题材料和任务合同书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1式5份材料至所在二级单位(部门)审核。
(三)各二级单位(部门)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汇总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清单,出具结题验收推荐意见,同纸质结题验收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截止时间
系统提交及材料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6月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18241557783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次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