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HQ/TZ-2019-11
各部门(中心、实体):
为配合完成学校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现结合后勤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往来款项清理是财务工作的重点,请各中心及个人全力支持和配合清理往来款项。
1.欠款人务于12月13日前到财务部结清所欠款项,已汇款发票未回视同个人欠款。
逾期未结清欠款的,在结清前,将停止该项目及欠款人办理一切支付业务,
并与部门及个人绩效挂钩。因极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由欠款人写出
书面说明和还款计划,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延期结清,额度超过2万元以上的
须由校级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2.对已到账的款项请各单位(部门)或个人于12月13日之前办理开具票据和入账手续,确保在年终前所有的到账资金都得到确认。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工作
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为了使后勤员工尽享税收优惠政策,请在12月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完成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三、报账、对账时间安排
1. 本年度最后集中报账时间为12月13日,过时将不再对外办理各类报销、
汇款转账等业务,请各用款单位及个人提前做好安排。
2. 对外开具票据的截止日期为12月13日(特殊情况除外)。
3. 还款报销、确认收入的最后截止日期为12月13日。
4. 收取、清退各类杂费的截止日期为 12月13日,做好和各部门核对工作。
5. 各单位(岗位)领用的空白票据无论是否用完,均需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部办理缴验或续用手续。
6. 部门间对账、清账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1)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请于12月13日前结束。
(2)各中心往来款项与财务部核对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前。
(3)各类经费指标项目如有疑问,请随时与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联系,提前核对查清,避免年终集中查账,以保证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
(4)财务部内部各类账目对账时间请于1月10日前完成。
四、注意事项
1.各中心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减经费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编外人员经费等。加强目标管理,严禁在年末突击花钱。
2.财务部没有授权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代收任何费用,请各中心认真检查,
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小金库”及公款私存现象。
3.当年票据当年报销,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长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报销,过期不再处理。
4.新会计年度报销业务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各项工作,请各部门知悉并予以支持配合。
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