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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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奖学金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9    作者:     点击:

    根据《辽东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辽东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辽东学院〔202468),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拟推荐2021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赵宇航、202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孙东明,参评2023-2024学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公示时间: 20241119-22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当面或电话如实反映情况。

    受理地点:金山北苑2号教学楼501室。

    受理电话:0415-3782120


    理学院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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