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按通知要求:
1.9月20日前:做好资助政策学习宣传(学习校、院贫困生认定办法,2023年学生资助情况公告,特别是新生)工作;完成贫困学生个人申请及学工系统上传数据填报工作。
2.9月25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对贫困学生认定、排序、公示工作。
3.9月26日-30日:学生处对特殊困难学生进行线上审核。
4.10月1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贫困学生库等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具体认定流程按通知要求进行,望周知。
如有异议,请向旅游与文化学院学团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15-3789360。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辽东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邮编:11800
旅游与文化学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