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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教育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1-30 点击数: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关 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 (教 高〔2018〕2 号)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 高人才培养质量》(教高〔2019〕6 号)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辽东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2022.9.20 校长办公会通过)

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新 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 务,坚持“ 以本为本 ”,遵循“ 四个回归 ”,坚持“学生中心、产 出导向、持续改进 ”理念,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 最主要标准,形成“ 目标决策—质量标准—运行监控—评价反馈

—结果运用—持续改进— 目标决策 ”质量监控闭环。

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进 一步完善课程目标、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机制,进 一步完善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建立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坚 持实施全员覆盖、全过程覆盖、全方位覆盖的质量监控与评价,

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二、组织体系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党政一把手是学院整体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 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协调学院办学资源的配置,保证教学人力、

物力、财力的落实和有效利用。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具体实施,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监 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反馈等

工作。

各专业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由系部主任负责,对本系内教师的 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教学活动进行监控,对专业的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开展评价,通过学院和

系部组织的各类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 协调任务分工

学院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 作,协调办学资源的配置,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将是否具有“教 学为中心 ”的质量意识,工作中是否能够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 位,是否能够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作为对各专业和教师个人考核 的重要依据。各专业要把保证本科教学条件、保障本科教学的顺 利运行作为本专业的核心工作,在工作安排上协助做好教学资源

的合理配置,保证教学质量。

(三) 强化责任落实

学院负责人要切实关心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充分掌握

本科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本科

教学中的问题,讨论推进本科教学改革的措施,强化教学工作的

中心地位。

各系部主任要负责教学力量的组织与调配,进行教学工作计 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及评估,以及教学时间的合理安排,教师业 务能力的培育和提高,要坚持亲自抓教研、科研和教学改革,要

深入课堂、深入教师、深入学生、深入实际。

任课教师应从教学实践中探索出更符合师生学习交流的教 学方法、教学模式,不断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优化课

堂教学,贯彻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 ”。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

基本依据,涵盖人才培养全过程。

(一) 人才培养方案质量标准

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制度文件要求,适时修订人才培养方 案,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毕业要求明确,课程体系构建合理,做

到可教、可学、可达成、可评价。

(二) 课程大纲质量标准

对照专业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准确表达课程学习后学生 的知识获得和能力发展,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 内容对应关系明确,课程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吸 引学科前沿知识,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体现教学

内容和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与促进作用,考核内容、方式和评

分标准能够证明学生学习效果的达成。

(三) 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授课教师坚持以生为本、以学定教的理念,为人师表,立德 树人;教学准备充分,教学资料完备,学时分配合理;合理应用 信息技术,恰当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 自我反思和团队合作学习;及时指导学生课后学习,辅导答疑形 式多样,激励学生自主学习;课程考核能够证明学生相关能力的

达成;注重课后反思和改进。

(四) 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活动目标阐述清晰准确,学科专业知识与实践有机 结合,见习、实习、研习贯通;实习基地数量和质量符合标准要 求;“双导师 ”数量充足,责权明确;评价标准合理、反思改进

到位。

(五) 毕业论文 (设计) 质量标准

毕业论文 (设计) 选题能够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选择 与当前社会发展及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内容,各师范类本科专业 须有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相关的教育科学理论方面的题目;论文 撰写格式规范,过程指导有据可查;成绩评定标准明确,成绩分 布客观反映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毕业论文 (设计) 指导水平,对

抄袭、购买论文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 学生发展质量标准

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制定。

(七) 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质量标准

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标准制定。

四、质量监控与评价

质量监控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点环节,依托“校内校外 结合、校院系三级协同、师生全员参与、评价形式多样 ”的评价 监控机制,实施“ 常态监控+专项评价 ”,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

评价。

(一) 常态监控

1.实施教学质量数据监测

充分发挥教师、学生、专家、管理者和社会其他利益相关方 等多方力量,利用师范类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有效汇 聚教学质量信息,系统分析状态数据,把握教学基本状态,强化

教学质量的常态监测。

2.实施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制度

按照专业建设标准,定期开展专业评估;实行课程评估制度, 支持各类课程专项建设,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课程评估由学

校统一组织,其他课程评估以学院自评为主,自评后向学校申报。

3.实施外部评价制度

积极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认 证等各类评估,积极引进第三方评价,依托实习单位、用人单位、 地方政府等相关利益方及社会评价机构对生源情况、毕业生质

量、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价。

4.实施校院两级督导制度

完善校院两级督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督学、督教、 督管职能,合理分工,对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控、检查、评 估和指导。校级专职督导注重督查评价;院级督导由学院教学工

作委员会委员兼任,侧重专业指导督促。

5.实施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学院领导、系部主任按照学校领导干部听课的相关制度要 求,深入课堂,及时了解教学状况,倾听师生意见,发现和解决

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6.实施学生信息员制度

加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信息员覆盖率,按 专业和年级遴选一定比例的学生担任信息员,定期反馈有关学生 学习、生活信息和学生对教师、教学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的评价、

意见或建议。

7.实施教学检查制度

采取学校检查和学院自查相结合、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 合的办法,提高教学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每学期开展期初、 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平时开展日常教学情况抽查,对教学运行 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题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效果评价、

抽查试卷和毕业论文 (设计) 等教学资料。

8.实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强化教师教学主体责任,实行教学质量分类评价,构建“ 多

元主体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依托学校 评教系统平台,采用定期评价的形式,开展学生评教、同行评价、 督导评价、领导干部评价等评价活动;通过教学大纲审核、课程 考核合理性审核、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课程考核材料(试卷)

检查等对教师教学质量开展评价。

9.实施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制度

建立教师评学制度,依托学校教务管理平台,定期开展教师 评学活动。每学期期末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严格学生毕

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查,强化学生学业预警机制。

10.实施教学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建立在校生学业状况调查常态化制度,及时了解在校生对所 属专业满意情况;实施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开展培养目 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征求毕业生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

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意见。

11.实施师资队伍与支持条件监测

依托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平台,对学院师资队伍数 量、结构、生师比、教学日常经费、实践教学经费、设施设备及 新增数量、图书及新增数量等进行监测,开展纵向和横向比较,

查找不足,及时整改,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二)专项评价

1.培养目标评价

各专业每 4 年对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开展评价,

如期间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则每 2 年对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 和达成情况开展评价。评价采用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相结合、内 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展

开,根据评价结果修订调整培养目标。

2.毕业要求评价

各专业每年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开展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 况评价以内部评价为主,采用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 式,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适当标准认定毕业要求 是否达成,根据达成评价结果调整课程体系、课程目标、教与学

的内容和方法、考核内容和方式等。

3.课程体系评价

各专业每 4 年对课程体系合理性开展评价,如期间人才培养 方案进行调整,则每 2 年对课程体系合理性开展评价。评价采用 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定性 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展开,根据评价结果修订调整课程

体系。

4.课程目标评价

各专业每学期组织教师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开展评价。评价 采用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 方式展开,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适当标准认定课 程目标是否达成,根据达成评价结果调整课程目标、教与学的内

容和方法、考核内容和方式等。

5.就业质量评价

各专业每 4 年对毕业生就业质量进行评价。根据毕业生跟踪 调查结果,各专业采用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和 外部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毕业生就 业质量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培养目标、毕业要求、

课程体系、课程目标等。

6.其它专项评价

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定期对试题库、试卷、毕业论文 (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等主要教学环节开展专项评价。 评价过程执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评价结果要及时进行反馈,

并针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评价和持续改进。

五、信息反馈与结果运用

信息反馈、结果运用和持续改进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必要 环节。评价反馈的目的是将质量监控结果准确、全面、快速地反

馈到学院各部门和各专业,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促进持续改进。

(一) 实行质量信息通报公示制度

对教学检查、日常教学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各类 评估结果、各级领导和各专业教师听课情况、在校生学业调查情 况、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情况、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结果等定期通报公示。

(二) 完善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

实行专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公布年度专业教学质量报

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

告等,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学校质量监督。

(三) 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结果运用机制

完善学院教学质量考核体系,建立奖惩并举的运用机制,定 期对教学常态监测数据、专项评价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并将数 据分析结果作为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招生计划制订、教学资

源配置以及优质专业、优质课程遴选的重要依据。

(四) 加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利用

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职

务晋升、评优评先、各级各类“人才计划 ”评选等的重要依据。

(五) 加强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结果运用

将学习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评优评先、推荐选

拔的重要据。

六、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最后一公里 ”,对教育教 学管理优化、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和培养目标实现产生重要影响。 要以改进效果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 改进任务—

改进落实— 改进评价 ”环节闭合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按教学质量保障组织的任务分工,分层推进持续改进。对照 问题和建议,学院聚焦人才培养质量,改进教学管理和资源运用, 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各专业聚焦专业质量建设,改进人才培养模

式和培养环节设计,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教师要聚焦课程

质量,改进课程设计和实施,将学生中心、产出导向的理念落实 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学生要聚焦学习效果,强化学业预警,改进

学风、学习态度和方法,提高学习质量。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保持跟踪督导,持

续关注整改效果。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文与教育学院教学工作

委员会负责解释。学院高职专业参照执行。

人文与教育学院

2021 年 1 月 1 日制定

2022 年 7 月 20 日修订

2023 年 10 月 20 日修订

学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邮编:118003

学院电话:0415—378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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