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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教育学院本科专业课程评价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1-3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东学院师范类本科专业课程评价实 施办法(试行)》(辽东学院教发〔2020〕49 号),进一步深 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 进专业内涵建设,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体系合理性和课程目 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确保整个课程体系能够覆盖全部毕业 要求,每门课程能够实现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支撑毕业要

求达成,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课程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课程是实现毕业要求的基本单元,课程设置必须能够有 效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旨在评价课程 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是否合理,以及课程设置与教学环节 是否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等。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旨在评价 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学习产出效果,是从培养环节上描述人才 培养质量的达成情况。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是开展课程目标

达成情况评价的前提。

二、课程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 一)组织机构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行“学 校统筹、学院负责、专业落实 ”的工作模式。学院成立课程 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审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和课程目标达 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审核评价报告, 追踪督查持续改进情况。专业成立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小

组,成员包括学院相关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代

表和行业专家,负责具体落实和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 作。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以课程组为单位, 由课程负责人

组织开展,任课教师负责具体评价工作。

人文与教育学院课程评价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史健男 谭喜龙

副组长:赵洪义、王涛

成员:韩美娜、 白海峰、高明、于佳慧、谷树莹

秘书:杨军秀、潘婉莹

( 二)评价管理

1.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周期原则上为 4 年,与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同步,各专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评价 次数。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每学期举行 1 次,在课程考核

结束后进行。

2.各专业在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基础上,形成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分析报告》;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开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后,形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

价报告》。

3.在评价过程中,应注重运用信息技术等手段收集汇总 相关资料。评价实施细则、评价分析报告和相关评价数据资 料要形成完整文档,做到可查阅、可追踪,评价过程性记录

和评价分析报告由学院留存,保存至少 6 年。

三、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实施

( 一)工作要求

各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类国家质量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等国家关于 师范类本科学生应具备的学习效果及职业能力的相关政策 文件、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近 4 年达成情况评价

结果和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等开展。

( 二)评价主体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主体包括本专业学生、全体任课 教师(含通识课),教学督导、管理人员、本学科校外专家、

基础教育行业专家等。

(三)主要内容

1.课程体系是否落实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课 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是否做到了双向全覆

盖,课程体系及教学环节设计能否有效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2.课程体系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职业能

力标准等国家和地方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3.课程体系是否体现专业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办学优

势;

4.课程结构是否合理,通识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等 各类课程比例和学分设置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是否

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

5.课程设置是否符合学科知识的构建逻辑,是否符合学

生能力形成规律,课程名称是否准确等。

(四)评价方法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外部评价和内部

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包括专业对照标准开展自评,

对评价主体进行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等形式。各专业依据 评价结果撰写《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分析报告》,组织开展 课程体系修订研讨,形成课程体系和课程大纲修订持续改进 意见,用于优化课程设置,保障毕业要求达成,提升人才培

养质量。

四、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实施

( 一)评价基础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应以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指 标点,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课程考核实现课程目标,这两 方面的关联关系作为评价基础。两个关联关系的合理性是课 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有效性的保证。为此,在开展课程目标 达成情况评价前,应对照课程目标合理性和课程考核合理性

进行充分研讨和论证。

课程目标合理性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目标是否具 体、明确、可教、可学、可达成;课程目标是否与毕业要求 指标点相关联,关联是否明确、可达成;课程目标是否有相 应的教学方法实施,是否重视过程性评价;课程目标是否有

相应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保障达成等。

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考核方式和考核环 节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考核内容在 难易度、分值、覆盖面等方面是否完整体现了课程目标要求;

是否注重高阶能力的考核与评价等。

( 二)评价主体与评价范围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主体包括本专业学生、课程组教

师、教学督导、管理人员等。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所设 课程(含通识课)和教学环节均要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

价。

(三)数据来源与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数据来源于过程性评价、结果性

评价、表现性评价、综合性评价等评价方式的评价结果。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结 果的直接评价法和基于学生问卷、教师访谈、督导评价等结 果的间接评价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 期末考核成绩、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专业应鼓励课程负

责人积极探索其他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直接评价计算方法。课程目标由 3-5 个分目标 构成,分目标评价达成值=∑(对应考核方式的实际平均分/ 目标分值)*权重,整体目标达成值=∑分目标达成值* 分目 标权重。课程目标直接评价结果使用分目标达成值中的最低

值和整体目标达成值共同表示。

课程目标间接评价计算方法。间接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 于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和督导评价。其中,学生和教师要对 分目标按照完全实现(90- 100 分)、较好实现(80-89 分)、 一般实现(70-79 分)、基本实现(60-69 分)、未实现(0-59) 分进行赋分评价,督导评价结果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整体课程目标间接评价达成值=∑(学生评价*0.4+教师评价

*0.3+督导评价*0.4)/100。

(四)评价结果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教师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和评价方法的直接依据。课程负责人应根据课程目标达成情 况评价结果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对照课程 目标达成预期目标值,分析差异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改进 内容要在教学大纲或课程教案中明确标注,便于学院课程评 价工作小组追踪审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评价工作中应 及时评估、反思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和有效

性,不断优化目标设置、评价过程和评价方法。

附:《人文与教育学院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

2023 年 10 月 25 日

人文与教育学院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适用专业


课程学分


授课学时


任课教师


课程类别


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考核方式及占比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确定途径

¨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或要求; ¨课程性质和课程特点决定; ¨同类院校调研; ¨课程组研讨; ¨授课教师自行确定;

¨其他

占总成绩 50%及以上 考核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 ¨过程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

该项目考核方式为:

该项目考核组织方式:

命题形式:¨试题库生成命题 ¨课程组集体命题 ¨任课教师命题

任课教师确认

以上情况属实。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合理性审核的主要项目

审核的内容及结果

1.课程基本信息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

¨一致; ¨不一致

2.课程目标是否明确合理?能否有效支 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 ¨是 ¨否

有效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 ¨是 ¨否

3.课程考核是否覆盖全体学生?是否与 课程目标要求一致?

课程考核是否覆盖全体学生 ¨是 ¨否

是否与课程目标要求一致? ¨一致 ¨不一致

4.考核评价是否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终结 性评价?

¨是 ¨否

5.考核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能否有效支撑课程目标的达成?

考核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 ¨一致; ¨不一致 有效支撑课程目标达成 ¨是 ¨否

6.考核方式及占比是否合理?能否有效 支撑课程目标的达成?

考核方式及占比 ¨合理 ¨不合理

有效支撑课程目标达成 ¨是 ¨否

7.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是否对课程分目 标进行有效支撑?是否对高阶能力进行 考核和评价?

是否对课程分目标进行有效支撑 ¨是 ¨否 是否对高阶能力进行考核和评价 ¨是 ¨否

8.课程考核评分标准是否科学有效?

每项考核均有评分标准 ¨是 ¨否

评分标准区分度明显 ¨是 ¨否

评分标准符合课程目标要求 ¨是 ¨否

9. 占总成绩 50%及以上考核项目审核

试题题型、难易、覆盖率是否合理 ¨是 ¨否 考试课试题库题量不少于 10 套试卷或课程组集 体命题不少于 4 套试卷 ¨是 ¨否

系部审核意见

审核结论: ¨合理; 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审核人签名:

¨基本合理; ¨是 ¨否

¨不合理

日期: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审核结论: ¨合理; 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审核人签名:

¨基本合理; ¨是 ¨否

¨不合理

学院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正面任课教师填写,反面审核单位填写,签名、 日期手写。

学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邮编:118003

学院电话:0415—378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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