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教育学院早晚自习检查标准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02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出浓厚的勤学习、正学风的氛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本科教学评估整改工作,人文与教育学院开展早自习制度。
(一)早自习量化分管理细则
开展早自习时间为7:30~7:50
1、早自习期间学生不准吃早餐 ,玩手机,打闹,闲聊,睡觉,进行与学习无关的内容
2、早自习期间,学生不能迟到,早退,无故旷早自习,早自习前解决好个人问题,早自习期间不允许上厕所。学生干部查早自习时,学生若不在,则该学生被记为旷早自习,该学生需要到九楼学团销假,缺席原因改为迟到或其他情况。
(二)如若发现以上违规行为,扣除量化细则:
1.早自习期间个别学生说话(交头接耳)扣除1分量化分,累计5次通报批评
2.早自习期间全班说话 学委扣除1分量化分
3.早自习期间学生玩手机,扣除3分量化分,累计3次通报批评
4.早自习期间学生吃东西,睡觉,扣除1分量化分,累计5次通报批评
5.早自习学生迟到早退扣除1分量化分,累计5次通报批评
6.学生旷早自习,扣除5分量化分,并通报批评
7.早自习期间学生在走廊闲逛,扣除1分量化分,累计5次通报批评